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僅餘的一小片天空@ 鄭秀文
對不起,因為三言兩語實在不能全然表達清楚我自己以及我的想法,也極怕被斷章取義。所以,我決定自己用文字。
公司同事Mavis剛給我發短訊,說想我回應安仔分手之事。Mavis善意提醒我:「不用回應得太認真!」我本想推卻,但我深知在這事上,我實在難以飾演事不關己的局外者,於是,我決定一次過在這釐清我的想法,我的內心。而且鄭重而認真的。
再一次,由始至終,都未曾再一起過(外間統稱「復合」)。分手十年八載,這數千日裏頭,如果你問我心底有沒有想過同安仔「復合」這事,我會坦白:「我有。」我確實有,但最終有沒有發生過?沒有。從來沒有,一直也沒有。因這些年月,我們都忠於朋友角色,這裏面有愛嗎?當然,打從我十六歲認識這人,冥冥之中我們就成了彼此生命之中的一個守護者。這廿多年,我們雖不致歷劫過大災大難,但事實也共同度過了很多人生高低起跌和悲喜,來到今天,愛情變成了情誼,我珍而重之。外間常說我們「復合」,但事實上,要從這接近十年八載的朋友角色撤換回去情侶關係,並非如外間想的如此輕易簡單。分開這麼多年,我們各自經歷了很多,時間大概也讓彼此改變了很多,我和他再也不是廿年前那個自己,要再走在一起,並不是空憑那個記憶中的對方就可成事。於外間看來,好像非常簡單而又順理成章的「復合」故事,於我來說(尤其一個女人),這是一場跟幸福攸關的大事,豈能輕率,這十年八載,我碰上過安仔的次數頂多十多次,基本上我很多習性喜好甚至想法也改變,我猜,我現在喜歡甚麼,他又厭惡甚麼,都得重新確認,難道就憑廿年前那點點一起的記憶嗎?「復合」都總得從原點開始,外間未免把「復合」想得太戲劇化了。
安仔與女朋友分手,我沒有資格發言,然而在這事上我不能避免地成為眾矢之的,你問我,我難受嗎?當然。但我可以置身事外飾演局外者嗎?我知道我不可以,我只能讓這事情慢慢過去。談到Michelle,在我記憶之中,只見過一次,就是那次於安仔家中BBQ。對於她,認識確實不深,但印象中活潑開朗,由於先天性我跟安仔的十多年根基過於深入民心,讓她跟安仔的感情也處在我的陰影之中。如果我是她,我也會難受,但這些先天性的因素,實在無人能控制,也許這個就是娛樂圈不變的大法則,誰和誰曾一起過,總難免會成為彼此一輩子的話題牽繫。
藝人常希望保有私隱,其實歸根究柢,我們不過想保有自己的內心,鎮守住一些屬於自己的真正想法,外間愈想撕裂它挖個洞深入探個究竟,我們愈奮力保守這僅餘的一小片天空。這兩天,我一直在家,樓下有全天候緊守崗位的娛樂記者,我沒有外出,我實在需要一個空間去靜靜思考,到底該不該把這僅餘的一小片天空留給自己?
從沒復合,從來也未曾有過甚麼求婚,分開多年,要從朋友變回情侶,並不是外界所想像那麼「拎起個篋就行得」這麼簡單,然而我體會到,安仔的分手,從各路的報章筆下,鄭秀文看來責無旁貸。從未復合就發展到如斯地步,我感到透不過氣。
有些關係,我實在驚動不起,也不敢驚動。
縱使獨居,我偶爾會感受到寂寞,也早習慣了跟寂寞混熟,我斷不會因為寂寞而亂踩入一些不明的狀況。
可以嗎?可以暫且放過我,放過安仔,放過Michelle嗎?人的情感,總需時間去處理,療傷,平復。「我、他、她」都不過是個人而已。
謝謝,不好意思,我跟一些不耐煩的讀者一樣,復合的新聞我也有感很煩厭。
就這樣,一次過,說完。
P.S. 上帝,也請別讓我久等,可以嗎?
M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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